□通讯员李甲
□记者马峰
本报临沂5月20日讯临沂城区对露天烧烤区域划定“禁区”。5月21日起,严禁业户在一级街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在其他街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也将推行进店经营、进院经营。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露天烧烤也开始“升温”,如何规范治理街头烧烤,进行合理疏导,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自4月下旬起,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采取了措施,对临沂城区露天烧烤摊点进行专项整治。整治的内容和标准为,露天烧烤等餐饮营业户应服从管理,推行进店经营、进院经营;露天烧烤等餐饮营业场所符合要求的业户推广使用无烟烤炉,打造特色烧烤经营模式,取缔整治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流动摊点和沿街烧烤等店外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临沂市近日对城区露天烧烤集中区域进行了分级,其中,市区双岭路、沂蒙路、金雀山路(滨河大道——工业大道)、北园路(沂蒙路——工业大道)、解放路(滨河大道——工业大道)、海关路(中丘路——蒙山大道)、沂州路(海关路——解放路)、通达路(海关路——北园路)、蒙山大道(海关路——北园路)、工业大道(金雀山路——北园路)、中丘路、人民广场、东方红游园、红嫂广场、火车站广场周边的主干道为一级街区。一级街区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禁区”,严禁业户从事露天烧烤经营。
5月21日起,继续在上述路段街区从事烧烤经营的,执法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依法查封、扣押没收经营工具。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