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1998年,泰安市物价局和泰安市交通局联合制定了《泰安市客运出租车租价计费标准》,分小轿车、普通“面的”和三轮车3个类别。2001年,借出租车更新换型之机,泰安市物价局和泰安市交通局对运价进行了适当调整,但运价仍基本保持在普通“面的”的水平。起租价方面,各类客运出租汽车以2公里里程为计价起点,起租价为5元,不足2公里按2公里计价。超过2公里按每车公里基本运价加起租价计算。
基本租价方面,以超过起租里程的公里数为计算单位,每公里1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收费。附加收费方面:计程租车在起租价里程内不收空驶费,超过起租价里程的部分,每车公里加收基本租价50%的空驶费。夏季22时至次日5时,冬季21时至次日6时,每车公里加价15%收费。暴雨大雪天租用车辆,每车公里加价15%收费。在10分钟以内不收取等候费。超过免费等候时间,按每5分钟1元的基本租价收费,累加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