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证会现场,泰安市物价局下发了《泰城客运出租汽车租价计费标准调整听证会资料》,公布了此次调整出租车租价的目的与原则以及关于调价的初步方案。
泰安市交通局运管处提交的调价申请中明确,此次调价按照“兼顾司乘双方利益”和“互惠互利、意见统一”的原则,拟在2001年制定的计费标准框架内,适当对部分租价计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形成合理的租价水平和计价结构;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以及出租汽车公司目前无经营权的经营模式,乘客和驾驶员二者分担油价上涨的因素;租价水平的调整为将来油价上涨和社保政策调整出台留有一定空间。
此次调价共涉及起步价、基本租价、计程计费、等候费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等。
□起步价
起步价2公里(含2公里)5元调整为2公里6元,不足2公里的按2公里计算。超过2公里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基本租价
出租汽车2至8公里(含8公里)内不再加收空驶费,基本租价由现行的1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8公里以上单程车公里租价增加50%的空驶费,调整为2.25元/公里。双程车公里租价为1.5元,单程与双程的确定,必须在8公里内确定。
□计程计费
超过2公里起租里程,车公里计费方式调整为每200米跳表一次,减少乘客因计价器问题发生的纠纷。
□等候费
营运时免费等候(包括乘客要求、路阻、红灯)时间由10分钟改为5分钟,超过5分钟按每5分钟收取该车基本租价的等候费。
□其他相关规定
客运出租汽车计费里程以车公里为计算单位,按校准的计价器显示里程为准;租价以元为结算单位,尾数按照“3”舍“8”入、保“5”取整的方法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