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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五位一体”审判管理新体系 市南法院一审正确率98%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8: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

  本报青岛5月20日讯市南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年均在一万件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南法院通过建立“五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每年一审正确率平均达98%以上。

  市南法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制约审判管理发展的因素,建立了“五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市南法院院长初鲁宁介绍,2006年-2008年,市南法院收案数量分别为9195件、8556件和8234件,然而一审正确率却分别高达98.14%、98.26%和98.45%。

  据了解,市南区法院“五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的重点,是以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对案件全程动态管理,立、审、执各环节对案件网络流程管理,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指导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审判纪律作风管理,院长特别授权对督办案件跟踪管理相配合,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审判管理网络体系。

  一是成立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调查研究,制定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对瑕疵案件进行分析认定和责任查处。将案件质量情况记入干警绩效考核档案,直接与干警的评先树优、提拔任用挂钩。二是研制开发OA办公管理系统,配合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授予审判员、审判长、庭长、院长不同等级的签批管理权限,负责对案件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在立案环节对信访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三是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指导管理。同时,让部分审判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资深法官列席审判委员会,扩大案件指导管理的层面。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将职能向审判管理环节延伸,全方位约束干警业内、业外行为。五是院长特别授权对督办案件跟踪管理。跟踪督察小组有权调阅案件卷宗,听取案件汇报,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对审执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对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催办,对超审限案件限定结案期限。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收到督办通知后,应及时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与跟踪督察小组意见不一致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跟踪督察小组对在跟踪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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