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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怕生儿子”求律师“免责良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8:29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晔 通讯员 柯因)“一夜情”生出大麻烦,女方大着肚子告诉男方:“就算不当老公也得当爹”!被逼得焦头烂额的李雄(化名)昨日表示非常后悔:自己一时的轻率竟惹来了一生“拖累”。

  李雄今年23岁。今年1月份,他和朋友一起聚会时认识了比自己大5岁的女人许岚。李雄高大帅气,许岚当即向他表示了“好感”。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发生了关系。此后,李雄又和许岚“约会”过一次。许岚告诉他,自己“不能生育”,于是两人都没采取安全措施。

  5月初,李雄突然接到许岚的电话:“我怀孕3个月了,我们结婚吧”。李雄被这消息震懵了,他从没想过和许岚有结果,更别谈做父亲了。李雄极力劝许岚打掉孩子,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费用。可许岚心意已决,她表示自己一定会生下孩子,李雄不想结婚也没关系,但必须承担“生孩子的罚款,并解决孩子的户口”,否则她就将此事告诉李雄的父母和女友。

  不管李雄苦苦恳求,许岚下定决心要生下孩子。李雄很郁闷,觉得自己被情人“设计”了,从此一生都要被这“孩子”拖累,昨日便找到律师咨询:自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么?

  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李雄对孩子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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