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海阔
上个月20日和24日,昆明陆续举办了以“污水处理价格”和“城市生活垃圾价格”为议题的听证会;本月15日,又举行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调整论证会”。事隔一个月,各项费用的收取是否有了定论,而与会代表的建议和呼声是否得到了认同和尊重,都是市民颇为关注的焦点。
昨天,昆明市发改委根据昆明市委常委会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作了听证会情况公告。
生活垃圾
采纳代表意见
2年上调4元
在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超过一半的听证代表认为,由8元调到12元的调价幅度过大。对此,昆明市发改委采纳了听证代表一次听证分两步实施的意见,决定执行2009年按城(镇)居民10元/户.月;2010年按城(镇)居民12元/户.月。此外,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按5元/户.月交纳。
收费标准(6月1日起执行):
●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量4个级别交费。
●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
污水处理
自来水价
也跟涨4角
6月1日即将执行的新的污水处理价格,居民污水处理价格为1.00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价格为1.25元/立方米执行。从昨天发改委的公告了解到,此次涨价不光污水处理价格涨了,而且自来水价格也涨了上来。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由原来的2.05元/立方米涨到2.45元立方米,再加上上涨的污水处理价格,居民生活用水达到了3.45元/立方米。
收费标准(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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