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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院不能突破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8:5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增补和修订的51项医疗服务项目和政府指导价格,就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内容及价格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项目内涵、说明等内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不突破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价格可下浮(下浮幅度不限)来制定本单位的执行价。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价格中新增了“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项目编码为240700004;同时,取消渝价[2008]14号规定:“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热切除)肿瘤治疗”,项目编码为A331701001。

  同时,在手术中所需的一次性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如特殊穿刺针(器)、特殊导丝、导管、支架、球囊、人工合成缝线、特殊缝针、钛夹、钛钉、钛板、扩张器、吻合器、固定器等,以及特殊药品、组织器官移植供体、人工植入体等均为“除外内容”,凡在项目内涵中已含的不再单独收费。而脑功能成像,含平扫,包括弥散成像、灌注成像、磁敏成像、皮层功能定位收费为每次800元,体部功能成像加收100元,束示踪成像加收300元。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含平扫每次800元,冠状动脉成像加收300元。记者 陈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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