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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车手冲卡撞死协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9:22  生活新报

  驻曲靖记者 李子映 通讯员 区倚开着没有牌照的两轮摩托路遇交警拦车检查时,“车手”不仅没停车受检,还向前疾驰冲卡,结果将一名交通协管员撞死。前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其及法定代理人向受害者家属赔偿5万元。

  这幕惨剧发生在去年8月26日下午。当时宣威市公安局八中队民警在城区文化路例行检查车辆。下午2点左右,时年16岁的贵州少年晓晴(化名),驾驶一辆无牌照两轮摩托行至文化路与齐井路岔口时,交管人员小鹏两次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因所驾摩托无牌,不敢接受检查的晓晴在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减速或靠边的情况下,加速向前行驶试图冲卡而过,行至交管人员小鹏所站地点时,将小鹏撞倒。见闯祸,晓晴丢弃摩托跑至附近一废弃房屋中,后被110民警当场抓获。据法医鉴定,协管员小鹏系钝外力致复合型损伤死亡。

  在该案审理中,对于晓晴的行为定性,其辩护律师认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定性,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法院认为,晓睛在交通协管员依法打手势让其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未采取措施减速或靠边停车,而是明知可能会发生致人伤亡的后果,仍驾驶摩托强行逃离,导致一人死亡。因而认定被告人撞死协管员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法庭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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