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泉州:五岁孩子遇车祸失去双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09:50  台海网

  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 通讯员许逢其 文/图)“现在就想帮孩子装上假肢,然后让他重回学校。”昨日上午,在晋江打工的四川达县人张盛昌从法官手中接过首批赔偿款62万元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放学回家遇车祸

  双腿截肢

  2007年11月10日下午5点,张盛昌5岁的儿子张伟(化名)从放学回家途中,被无牌大型拖拉机突然撞倒,而且其双腿被压车下。事发后,肇事驾驶员弃车逃逸。随后,张伟被送往医院抢救,双腿被截。

  为了追逃赔偿金,张盛昌随后将肇事车主晋江永和周坑村人曾建康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共计189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认为,曾建康将其所有的无牌大型拖拉机交由其雇员无证驾驶,致使张伟双下肢毁损。肇事后驾驶员逃逸,经交警部门鉴定,张伟对本事故不承担责任,曾建康作为雇主对其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曾建康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该雇员追偿。2008年9月24日,晋江法院判决曾建康应在一个月内赔偿张伟138万余元。

  但法院判决生效后,曾建康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今年3月10日,张盛昌带着儿子到晋江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奔波一个多月

  获赔75万元

  昨日,经办此案的法官于炳焕介绍,接到张盛昌的执行申请后,他们立即对曾建康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他在3月23日前自动来履行。

  今年4月10日,接到举报称曾建康在家,执行人员再次前去执行,但仍没找到人,就查封了曾建康的房子。考虑此案索赔金额较大,受害人张伟急需资金医疗,法院成立了专案小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当事双方把赔偿金额确定为75万元。

  昨日上午,曾建康带着62万元现金来到晋江法院,通过法官的手转交给了张盛昌,剩余的13万元将通过转账支付。“事情总算解决了,以后再也不用再东躲西藏了。”曾建康如释重负。

  领到赔偿金的张盛昌告诉记者,他们想先给孩子安上假肢,然后带他回老家,让孩子重回学校读书。

  上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