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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擅提容积率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11:57  深圳晚报

  据新快报报道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的行为,除将拆除违法建设,没收违法收入外,还将对违法建设部分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

  据介绍,近年来,在房产开发过程中,一些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便采取不正当手段,勾结城乡规划部门的某些领导和干部,擅自修改规划方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以牟取非法利润。

  对此,通知指出,土地出让后,除以下情况外,容积率指标不得进行调整:因区域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建设需要,导致出让地块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通知特别指出,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时,应重点审查容积率指标的落实情况。

  广东省建设厅将从即日起到2010年12月,对2007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查办“暗箱操作”提高容积率,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规划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承诺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做到一一查实,举报电话:020-831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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