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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民警”骗50万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12:22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秦静)“案发当天,我在厦门逛商场,下午还跟朋友聊天通电话,怎么可能在重庆骗钱呢?”昨日,市五中院对一起诈骗案二审开庭时,嫌疑人林某辩解说。此前,渝中区法院查明他冒充国家安全局民警,以来重庆做生意为名骗走一男子50万,判其有期徒刑11年。

  据了解,林某在认识本案被害人朱某之前,在厦门做生意。2007年7月,林某以“厦门市国安局民警”的身份来到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检察官称,同年7月初,经重庆的朋友介绍,林某认识了“较有钱”的朱某。“我找到朱某是想合伙成立一实业公司,准备搞房地产。”林某昨日受审时说。据检方指控,随后,林某以需提前预付部分资金为名,找到朱某想办法。2007年9月下旬的一天,在渝中区某宾馆,朱某将筹集到的50万现金亲手交给林某。事后,这笔钱被林某揣进了私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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