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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15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13:40  台海网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福州警方加强打击利用信用卡诈骗违法活动,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20余万元。21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信用卡诈骗发案情况。

   典型案例一:冒用他人身份领取信用卡恶意透支

  3月中旬,群众郑某营和林某典委托某公司人员冯某办理贷款。于是,冯某获取郑某营和林某典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后,委托专门帮人办理信用卡的“二哥”,分别以郑某营和林某典的名义,向招商银行申领两张信用卡,通过套现等方式,累计透支近5万元人民币。4月16日,福州警方在鼓楼将冯某抓获归案。

  此类犯罪特点通常是不法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资料,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套现,恶意透支后拒不还款。该类案件立案18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5.2%,涉案金额达76万多元。

  典型案例二:通过安装读卡器和监控器克隆信用卡窃取现金

  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柳伟东等3人在福州市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ATM柜员机插卡口处套装自制的磁条读写装置,并在密码健盘上方粘贴带有摄像头的MP4,窃取20多名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后,利用电脑、读卡器伪造出信用卡,企图流窜江西等地窃取持卡人40多万现金。2月20日,福州警方快速出击,在晋安琴亭村,抓获柳某东等3人,缴获作案用的读卡器、MP4以及大量克隆的各大银行信用卡。

  此类犯罪特点是不法人员在银行ATM机上安装读卡设备和监控设备窃取持卡人银行卡密码和读取持卡人信息后,克隆复制银行卡,在异地或在其他银行ATM机上进行取款。该类案件立案8起,涉案金额58.4万元。

  

  典型案例三:以刷卡赚积分为幌子进行诈骗

  5月9日,当陈某某得知被害人林先生需将4万余元的货款通过银行汇款给生意同伴时,他就对林先生鼓吹其在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内部有关系,怂恿林先生将货款打入陈某某所持有的两张信用卡内进行货物汇款,从而获取高额的消费积分,从中兑换礼品,并许诺事成之后会给与林先生一些手续费。被害人林先生信以为真,在拿到陈某某的中国银行和深圳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后,先后分两次将4万余元的货款存入。然而,正当林先生准备用信用卡支付货款时,银行却告知两张卡已经被注销了,他细查一下余额后,发现陈某某已经将4万余元取走,并注销了两个银行的账号。此时林先生才发觉被骗。

  警方提示: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1)增强日常防范意识,切实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等信息,防止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被盗用;

  (2)在使用银行卡在ATM柜员机上取款时,要注意发现ATM柜员机的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卡被吞”、“钱被卡”和柜员机上安装不正常设备,要及时报警,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银行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卡申办客户的资信和资料真实性审查,防止冒领、骗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对银行柜员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杜绝ATM柜员机被不法分子安装偷窃设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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