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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新策略:故意营造审理瑕疵拼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19:13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1日讯 陈水扁今天出庭时,解除3名律师的委任。特侦组研判,陈水扁的策略是营造一审审理瑕疵的氛围、到二审再拼;法界人士则建议台北地方法院,应给陈水扁3名公设辩护人。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所涉及“国务费案”、洗钱等案,今天开庭时,陈水扁当庭舍弃全部证人的传讯,并解除3名律师的委任。

  对于合议庭指派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辩护,陈水扁说不可能与曾德荣见面;原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石宜琳等人则表示,律师团暂不会解散,会继续提供陈水扁必要协助。

  据台湾“中央社”引述特侦组人员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审判中未经选任辩护人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为其辩护,主要就是确保诉讼品质、维护被告人权。

  他指出,陈水扁拒传证人、拒绝公设辩护人的目的,一是想加速审理、尽早获得保释,二是想让公设辩护人徒具形式,营造一审品质充满瑕疵的氛围,将战线拉到二审,台北地方法院院长杨隆顺应考虑再增加2人,让公设辩护人不少于先前扁律师团的人数,避免落人口实。

  熟悉北院公设辩护人制度的法界人士指出,除曾德荣外,北院应该再指派其余2名张寅焕、唐祯祺公设辩护人给陈水扁。

  法界人士透露,张寅焕的风格完全颠覆一般外界对公辩的刻板印象,曾有多次被告自己要认罪,张寅焕反认为检方证据有问题,劝被告不要认罪的例子,是检方头痛人物;唐祯祺曾于2004年间台北市公墓迁葬弊案中,为1名涉案的台北市府工务局人员辩护,为被告争取到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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