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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降低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23:3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周晶晶)记者近日获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门槛将大幅降低,并可享受土地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水、电、燃气等多种政策扶持和优惠。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了新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目前,珠海市正据此起草征求意见稿。

  记者从珠海市民政局了解到,《规定》明确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标准和条件,并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明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根据设施和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对象需要护理的等级,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不得实行直至服务对象死亡的一次性全包式收费。

  《规定》同时明确了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明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当适当降低;征收集体土地建设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在申报用地审批时,可以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征地管理费;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给予减免与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有关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证照费除外。用水、用电、用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并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介绍,珠海市共有包括博爱、慈安护老院在内的5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目前,市民政部门正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起草一份细化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新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标准、扶持资质及各项具体优惠标准等。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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