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政府网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国政府网同时全文公布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
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今年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以上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
物业税=70年土地出让金分年缴
“物业税”对普通市民来说可能还是一个很陌生的税种,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解释道,所谓物业税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在中国,物业税可简单地理解为“把本来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房地产开发成本,这将降低房价,同时也会遏制一般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界:征物业税长期利好
中原地产重庆分公司副总何伟坚认为,征收物业税对房地产业来说,应该是个长期利好的消息。其一,可以让不少闲置房屋得到盘活,因为拥有多套房屋的产权者也许会考虑将闲置房屋出租或者出售。其二,对整个房地产而言,购房金额降低将能引导市场朝良性发展。
何伟坚认为,现有住房在购买、流转环节成本很高,而持有环节成本很少。如果开征物业税,大家会关心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减少?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是否会取消?这些细节的最终确定,将决定该政策对楼市的具体影响。
市民疑问:已有房产是否征收
在渝中区较场口工作的赵先生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自住,一套闲置,他担忧的是:对已购房屋是否征收物业税?
对此,曾杰律师认为,即使开征物业税,也应该是对政策实施后的房屋进行征收,因为目前的房屋在购买时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国家不可能要求已经购房的市民退“出让金”再缴物业税,更不可能重复征税。
市地税局:暂未接到相关通知
市地税局表示,目前我市尚未征收物业税,有关部门暂未接到任何有关物业税的文件或通知,甚至该税种是由地税还是国税来征收都未明确,不方便就此发表任何看法。
实征面临三大难题
业内人士预测,征收物业税将至少面临三大难题。
其一,税收成本高。征收物业税前,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前期准备工作量很大,征管难度也很大。
其二,不好确认百姓拥有房产情况,我国也缺乏有经验的地价师、评估师。
其三,地方政府或不热衷。开征物业税,地方政府将失去巨额土地出让金,这会让地方政府缺乏征收的积极性。据悉,去年财政部曾与多个省市商讨实行物业税征收,但均遭拒绝。地方政府主要是担心对吸引外来投资产生冲击,同时影响地方短期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
国外怎样征物业税
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开始执行,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也大不相同。
在加拿大,政府对100%的物业征税。对拥有二套住宅的人还以高税率征收,对自居、退伍军人、老人、残疾人等有优惠。
在法国,政府采用土地年度税的形式征收不动产税。
在荷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课征的财产税,主要课税对象是房屋。
在美国,拥有房产后每年交不动产税给州政府。各州税率有所不同,幅度在房产价值的1%到2%之间。
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不动产税则是政府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每年进行评估的房屋价值按0.3%到1%征收。
《意见》其他政策(部分)
1、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2、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
3、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制度改革。
4、研究出台关于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
5、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
6、出台放贷人条例,适时推出创业板,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7、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新华社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 陈寒星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