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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治理小金库实行有奖举报 最高奖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7日07:08  南海网

  治理政策三特点

  鼓励自查自纠 严惩顶风违纪 实行有奖举报

  本报海口5月26日讯 (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张隆挺 姚嘉)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是严惩顶风违纪。对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那些打着为集体谋福利的幌子,目无法纪,肆意妄为,心存侥幸,继续设立“小金库”中饱私囊的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先免去有关领导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鼓励举报。中央四部委印发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奖励措施,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据了解,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68511000;电子邮箱:czjd@mof.hainan.gov.cn;通信地址:海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邮政编码:570105,欢迎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小金库”的N种形式

  本报讯 (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姚嘉 张思峰)“小金库”名曰“小”,实则总量非常巨大,这些资金和资产长期在单位体外循环,游离于监督之外,化大公为小公,实际上是各单位的“私房钱”。“小金库”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的重要动因,是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

  “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把应列入规定账簿的资金,存到个人账户或下属单位。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从我省情况看,2007年5月至今年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38件,占全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42%。这些“小金库”案件,有三个特点比较突出。一是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私设“小金库”现象突出。二是涉案金额大。“小金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13件,占三分之一多一点,其中100万元以上的9件。三是“小金库”的用途大都涉及违规违纪。主要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甚至贪污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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