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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赴上海抓获嫌犯后收10万元放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9日06: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湖北警方赴上海抓获嫌犯后收10万元放人(图)
丁俊留下的证据

  本报讯 在被“刑事拘留”五天五夜之后,“涉嫌参与网络赌球”的上海小伙丁俊终于被家人从湖北通城警方手中接出。丁家付出的代价是10万元的“保证金,罚没赌资加罚款”。

  通城警方在上海先后“刑拘”共5人。其中,丁俊的朋友单威在同样交付10万元后也被释放。而另外没有交钱的3人则被带回了湖北。

  一张银行转账的汇款单、几段录音、一张湖北警车的照片,这是丁俊和家人所留有的全部“证据”,而通城警方从抓人到收款到放人,没有出具过任何法律文书或书面证明。

  协助办案的上海奉贤区公安局看守所向记者证实,5名“嫌疑人”,均是被通城警方以“刑事拘留证”从看守所提走。而奉贤警方并不清楚其中已有两人被释放。

  对于涉案金额,通城警方给出了自己的估算:总计十六七万,共盈利七八千元。3名年轻人签字画押认可了这一“粗略的估算”。

  这一定性遭到了丁俊姑父——一名职业律师的强烈质疑,他认为此案并不构成“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法关于赌博罪的认定是针对聚众(组织者)、开设赌场(抽成者)和以赌为业的人员,而丁俊只是参与了赌博,没有构成赌博罪的犯罪要件。”

  一位家属气愤地质问:这和绑架有什么两样?通城警方一位警官的回答让她彻底绝望:“可以这么说”。

  5月17日凌晨1点,三个家庭先后接到了小孩被刑事拘留的电话通知。但在17日早上,丁俊的父亲就从通城警方的带队警官胡国平嘴里探出了口风,“可以保释。”胡国平提出取保候审的一口价:10万。他解释,这10万块钱包括3万块的保证金、没收的赌资,还有罚款。

  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吴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局里对这件事非常重视。“这个案件从整体上来说并没有办错,只是程序上有些不合适。”吴主任说,“目前我们正在逐步完善取保候审的手续。”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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