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中国记者陈朴)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最近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将重庆市目前还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几类人群全都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养老保险的政策全覆盖。
《指导意见》按照 “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凡具有重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都可自愿参保。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分设几个不同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不同档次,实行一次性缴清保费。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如果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