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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撤离小区两派业主冷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1:48  新京报

  ■ “乔迁新居 爬楼搬家30趟”追踪

  物业撤离小区

  两派业主冷战

  小区面临瘫痪,一派希望缴费恢复运作,另一派坚持拒缴物业费

  本报讯 (记者吴昊亮)因业主欠缴物业费,通州区久居雅园公共设施停电5个日夜,直到端午节才恢复(本报5月24日、29日报道)。昨日,物业撤离在小区的全部人员,小区面临瘫痪。

  小区内已不见保安保洁

  昨日,小区不见一名保安,黑摩的揽客可直抵楼门口,垃圾桶已装满。业主许先生说,清早保安就没了。

  单元门贴出物业公告,称其昨日撤离。公告上列出从2007年10月至今年1月的收支,维修、用电、保洁等共支出820.67万,而实收物业和供暖费141.3万。

  两派业主协商不欢而散

  业主韩女士说,物业撤离,是否缴费引进新物业,业主分两派,有些业主搬离小区,“再这样,小区就瘫了”。

  8号楼的袁先生说,许多业主主张缴足费,让小区正常运转,“开发商迟交房没给违约金的事另算,不该因此欠缴物业费”。3号楼业主刘女士是回迁户,“开发商欠几万违约金”,她表示,一同回迁的业主要求,违约金拿不到,不交物业费。前晚,30名业主开会。韩女士说,两派不欢而散。

  物业称员工两月没开工资

  昨晚,小区物业(新荣盛世物业公司)金先生表示,物业并非正式撤管。他说,物业工人已2个月没发工资,只能暂时让大家先回去候着,“总不能饿肚子干活”。金先生说,等业主商量好,愿支付部分费用把开销口子堵上,物业愿回来服务。

  ■ 专家观点

  业主应以整体利益为重

  海淀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炎认为,业主不能牺牲整体利益来解决个体问题。物业费和违约金法律上是不关联的两个问题,拒缴物业费以催收违约金得不到法律保护,欠下的物业费无法豁免。小区公共财产缺乏管理造成的损失,不会少于违约金。他说业主的积极行动将受物权法支持。

  本报记者 吴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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