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高级工程师田少彬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调研员李永明值守本报热线,为消费者详细解读了新法中的亮点。
哪些情况适合提出10倍赔偿
市民刘女士:我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皮蛋,吃后拉肚子,是否可以向商家或厂家提出10倍赔偿?
李永明:提出10倍赔偿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国家权威部门监测或抽查并对社会公示的不合格产品,而商家仍在销售,无论商家是否承认知情都是故意销售不合格产品;其次,已经超过了预包装上写明的食品保质期,而商家还在销售的也算故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第三,商家销售食品外观已经明显腐烂变质的食品。这三项中任意符合其一,消费者都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商家提出10倍赔偿金。
省市质监和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如果提出10倍赔偿要求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监工商部门将坚决”逗硬“督促厂家或商家履行赔偿责任。
商家拒不执行10倍赔偿咋办
市民王先生:如果我买了过期食品,但商家却拒不执行10倍赔偿金怎么办?
李永明:大致有5个途径:可以向消协投诉,然后消协出面协调;向工商12315投诉,工商部门根据调查情况责令执行;向质监部门投诉,质监部门责令生产厂家执行;和生产厂家或商家协商解决;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拒不召回最高可处10倍罚款
市民蒋女士:拒不召回又该如何处理?
田少彬:对拒不执行召回者,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可实行经济处罚。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5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处货值金额5~10倍罚款,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本报记者 江俊 摄影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