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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获“阳光少年”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7: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丽莉)6月1日,我省举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千余名孩子和家长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隆重集会,以“祖国发展我成长”为主题庆祝儿童节,并隆重表彰评选出的“道德实践好儿童”和“陕西省阳光少年”。

  6月1日上午9时,以“祖国发展我成长”为题的庆“六一”大型庆祝活动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隆重举行。省妇联与省文明办联合表彰了全省“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300名好家长及300名道德实践“好儿童”。100名品学兼优、道德高尚、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积极向上的留守儿童被授予“陕西省阳光少年”称号,石泉县城关一小的智桐等十名留守、流动儿童被授予“陕西省十佳阳光少年”光荣称号。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省政协副主席李进权,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天文,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共同为获奖的学生和家长颁奖。李锦斌在讲话中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问候,他说,近年来我省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儿童发展的各项事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儿童工作中的各项有力措施,不断优化文化环境,关爱特殊群体儿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将更加注重儿童的个性差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工作。来自西安市的十多家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少年儿童在庆祝大会上,献上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当日下午,由省精神文明办、省妇联、省关工委主办的“陕西省阳光少年夏令营”开营,为荣获“陕西省十佳阳光少年”和“陕西省阳光少年”称号的学生代表分别颁发了300元和200元的奖学金。来自商南县城关希望小学的喻佩非常激动,她说自己因为学习优秀当选了“陕西省十佳阳光少年”,第一次来到西安,虽然父母在外打工但这个“六一”在这里过得非常开心。来自我省10市的30名受表彰的“阳光少年”代表在为期两天的夏令营活动中,接受教育专家实施的留守儿童成长训练、参观海洋馆、野生动物园等,度过难忘的“六一”儿童节。

  我省首次表彰的“陕西省十佳阳光少年”是:

  许颖(西安市新城区张家庄小学)、张依真(宝鸡市岐山县城关小学)、彭倩(三原县西阻镇武官中心小学)、丁凡(铜川市第五中学)、贾蕾(潼关实验中学)、雷宇(绥德县辛店中学)、杜璇(延安市宝塔区第三中学)、都菁怡(洋县洋州镇中心小学)、智桐(石泉县城关一小)、喻佩(商南县城关希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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