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全省耕地占用税标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7: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明 文锦 实习生 杨旭)6月1日上午,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陕西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陕西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有税暂行条例办法》以及省级机关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2009年第五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等事项。

  2008年2月,国家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规定幅度内合理调整适用税额。鉴于我省现行耕地占用税标准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对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征收范围、减免项目及征收管理等规定作了调整。考虑到各地经济条件和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办法》对不同地区实行有差别的税额标准,调整后全省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为每平方米23元左右。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