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玉彩
□通讯员陈刚管怀香
本报青岛6月1日讯1日下午,青岛市四流南路,父子俩前后不差10分钟驾驶两辆挂一副牌的车被交警部门逮个正着,不规范号牌且未年审,父子俩分别被罚款1200元、记9分和400元、6分处罚。
1日下午3点多,交警四方大队四流南路中队在四流南路6号查处视频违法时,一辆鲁U09989号微面由四流南路北向南行驶到执法车前时引起系统报警,民警示意该车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未悬挂后牌,经查询该车2008年1月后一直未年审,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孙某称没带行驶证,当民警向其讲述未带行车证要扣留其车辆时,孙某称其父马上送来。10分钟后孙父驾驶一辆同号牌富康轿车送来行驶证,经查微面车属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富康轿车系挪用号牌。
据有关规定,对两车予以暂扣,对微型面包车驾驶人孙某罚款400元、记6分;对富康轿车驾驶人孙某的父亲罚款1200元、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