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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性分娩可获津贴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7:5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进)从昨日起,东莞正式完成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整合。今后,全市医保参保人将在不用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同获生育保险保障待遇。合并后,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女性生育后可获1500元的一次性分娩津贴,男性则可获280元一次性假期津贴。

  昨日,市社保局对外表示,市政府已同意扩大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因生育引起疾病的住院医疗费待遇。此举意味着,今后全市医保参保人将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享受生育保险保障待遇。

  “两个险种合并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生育保险保障人群的范围从原来的两个试点镇和市属单位扩大到了全市,从几万人发展至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市社保局信息咨询服务科负责人钟道晶说。

  此前生育保险费由参保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逐月缴纳,莞城和石龙为全市生育保险试点镇区。两险种合并后,全市范围的医保参保人都将在3%缴费标准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同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合并进医保后,扩大了基本医保中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待遇的支付范围,增加了生育津贴待遇。其中,女性参保人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一次性计发1500元、女性参保人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性参保人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只有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而2009年度内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计生登记的参保人,可在其按计生部门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后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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