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业伟通讯员/穗柴宣)笔者昨日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广州从即日起至11月底,将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举报“小金库”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收缴入库资金的3%—5%,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据了解,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其中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违规资产处置、违规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以及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坚持“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纠正及时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拒不纠正或者“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专项治理开展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已经开通,电话号码为38923229,举报信箱的通信地址为天河区华利路61号,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623。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