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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水管自然爆裂楼下业主索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7:59  南方日报

  经法院调解,被告最终赔偿3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海法宣)近日,海珠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例楼上水管自然破裂,楼下业主索赔10万的因房屋漏水引起的赔偿纠纷案。

  原告、被告房屋地址分别位于海珠区滨江东路45号海珠半岛花园某某阁6楼和7楼,被告江小姐房屋位于原告唐先生房屋上方。2008年11月25日凌晨,被告房屋卫生间的座厕水箱软管突然爆裂,污水四溢,进而透过墙壁、地板向原告所有的房间渗漏。唐先生房屋的租客于凌晨3点左右发现漏水后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因漏水发生在凌晨,而江小姐平时居住在香港,漏水发生时被告江小姐房屋无人居住,原告房屋的租客发现房屋漏水时渗漏已持续较长时间,房屋装修及屋内财产损失较大。原告唐先生以其房屋内的天花、墙壁、木地板、线路、家电、家具、衣服等全部被损坏及遭受重大租金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

  因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往往争议较大,案件通常需要评估鉴定,费时较长,有可能导致相邻房屋使用人矛盾加深。在诉讼中,因双方对原告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数额有较大争议,双方都主张进行评估鉴定。考虑到进行财产损失鉴定所需的鉴定费用巨大,鉴定费用甚至可能超过财产的实际损失,当事人会因此增加巨大的诉讼成本,对双方当事人均为不利。经办案法官设身处地的引导双方,对双方晓以利害,双方当事人均认同了由法院主持调解的思路,但被告仅同意赔偿1万元,而原告坚持被告至少要赔6万元,调解由此陷于僵局。

  为打破僵局,办理该案的蔡法官特地去讼争房屋实地勘查房屋现状,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为双方仔细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打消双方的疑虑,让双方均能较为客观地估算讼争房屋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及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之后,又经办案法官多次协调,最终双方欣然达成和解,由被告一次性赔偿3万元给原告。至此,一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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