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购二手房当心水费滞纳金等“后遗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8:19  长江商报

  买主自认倒霉掏了1400元

  本报讯(记者艾良华)“付款时我还特意留了个心眼,没想到还是遇到了麻烦。”汉口的陈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以前的业主欠下的800元水费,几年后滞纳金达到1600多元。再加上物业管理费,陈女士为此要搭进去几千元。

  今年3月,陈女士购买了位于新华下路蓝色天际小区的一处二手房。“当时商定的是,对方交齐水费等费用后我才付全款。”陈女士说,购房主要是想作为婚房,为了赶国庆婚期,她办理完房贷后就联系了装修队。为了尽快拿到房子钥匙,她与卖方约定,房款预留1000元,对方在一个星期之内交齐所有费用之后她付清剩余的1000元。

  “但对方一个多月也没有与我联系。”陈女士说,因无法正常用水,无奈之下,她找到江汉区水务部门,却被告知,前房主自2005年起一直未缴纳水费,已经欠800多元水费,按日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滞纳金达1600多元。

  “我原本以为,预留的1000元已经够支付相关费用了,对方也称只有几百元的水费没有交。只是没有想到还有这么高的滞纳金,高利贷也没有这么高吧!难怪卖方没有去补交水费。”陈女士说,除了水费之外,对方有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没有交,费用达2200多元。“尽管当时留了个心眼,但是对方欠这么多钱是我没有想到的。”

  陈女士后来多次找到江汉区水务部门。在了解陈女士的情况后,水务部门减免了部分滞纳金,但是加上所欠水费,需缴近1400元,物业管理费还在协商中。“只能自认倒霉了,卖方现在根本不接我电话。”陈女士说。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