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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宗海砷污染案一审宣判 澄江锦业公司被罚1600万元三犯罪嫌疑人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11:26  云南网

  云南网快讯(记者 王琳)今日上午10时,云南澄江县法院对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大宏、李耀鸿、金大东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结果公布如下: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600万元,李大宏判有期徒刑4年,罚款30万元,李耀鸿、金大东各判有期徒刑3年,同时各罚款15万元。

  

阳宗海砷污染案一审宣判澄江锦业公司被罚1600万元三犯罪嫌疑人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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