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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食品不建立"一票通"最高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11:37  生活新报

  记者 董新颖 通讯员 关宫珊

  为配合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云南省工商系统从昨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发放统一的“食品批发进销货凭证”(简称一票通),今后市场上的食品就有“身份证”了。

  “‘一票通’就像食品的身份证,一旦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就能在零售商处通过‘一票通’快速查找到批发商,进而定位到问题食品厂家进行执法。”官渡区工商局局长赵书华介绍,实施“一票通”制度,要求一级、二级、三级批发商、经营户,必须向食品生产商统一索要相关票证、查看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号、经营地址、电话等,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记录在“一票通”上。经营户需要将每一份“一票通”记录保存2年以上。经营户建立起“一票通”后,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检查时就不用检查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证照,零售商也不用再做进货台账,省却了不少经营户的麻烦。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从昆明骏骐干菜批发市场900多户经营户开始,向全省10多万经营户逐步推行“一票通”制度。统一印制、统一格式、统一纸张的“一票通”可以在全省通用,票据的编号和营业执照号都归结到经营户本身,能够快速方便的让执法人员定位货物的明确出处,而随着一票通的推广,将彻底取代此前使用的“商品销售明细单”。对于那些未履行建立“一票通”的经营户,执法人员将该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于2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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