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不离我就有生命危险!”
“我不离婚!我都是80岁的老奶了,离婚叫我脸往哪搁?”
昨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是81岁的大爷,被告是79岁的大妈。大爷称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被老伴和大儿子殴打,要求离婚,并要求老伴支付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而老伴却称他所说“纯属虚构”。
大爷告大妈,声称遭受家庭暴力
昨日上午,两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子女们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走进了环城法庭,81岁的雷大爷和老伴79岁的燕大妈是来打离婚官司的。
雷大爷是一名离休干部和革命残废军人,他和燕大妈十多岁就订了亲。1952年,二老正式结婚。雷大爷说:“刚开始感情还不错,后来开始吵架,特别是近两年,她更是不得了了,动不动就骂我,推我搡我更是家常便饭。”
雷大爷和燕大妈现有3个子女。对于父母的感情,二儿子和女儿均称:“不好。”女儿说,从自己10多岁开始,父母总是吵架,他们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老慢慢就相处融洽了,不想老了却更“老火”了。
雷女士说,“今年3月29日,我妈不知为什么骂我爸,爸想跟我一块出去避避,但我妈不让,对我爸大打出手,我报了110。”然而,雷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父亲的电话,“我赶到医院,看到他的脸、鼻子、脖子、手上多处受伤,父亲说头晚在家被我大哥打了两个多小时,我母亲不制止,还一同打骂,并威胁说要打死他,他早就该死……。”
随后,雷大爷把燕大妈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大妈:老伴提离婚是有子女教唆
昨日庭审中,雷大爷向法庭提供了一份附有照片的伤情为轻微伤司法鉴定。雷大爷说这就是3月29日被燕大妈及大儿子殴打所致,对此,燕大妈称“鉴定书是伪造的”,坚决不承认自己打伤过雷大爷。
燕大妈说,老伴本身带有残疾,身体也不好,是自己一碗水一碗汤的送到大爷床边,“我们不说多恩爱,至少是能相处的。”大妈认为:“提出离婚不是老伴的意思,是有子女教唆。”
庭上,燕大妈提供了88张照片,照片上二老和子女都笑的很开心,代理人称,这是想证实燕大妈和老伴平时生活和睦。而雷大爷的代理人表示,“任何一个离婚的家庭都能找出很多这样的照片,不能证实二老的关系。”其认为雷大爷在家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确凿,应该解除二人的婚姻。
庭审后,大爷拒绝调解,“不离婚我就有生命危险!”而大妈坚决不离:“80岁的老奶了,离婚我丢不起这人!”法庭表示将合议后再作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