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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推广国Ⅳ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12:37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 2007年4月,我市全面供应国Ⅲ油后,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交通干道周边空气中的一氧化碳、非烷碳氢、总碳氢等3项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为进一步改善燃油品质,我市计划年底前、最迟明年上半年在全市推广国Ⅳ油。这是记者从深圳市环保局昨天召开的“2008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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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Ⅳ油可减掉尾气15%污染物

  昨天,深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推广国Ⅳ油,环保部门已对国内外车用燃油推广使用情况、国家政策标准、油源供应保障等组织开展了前期的调研工作,“现在,我们正在制定特区国Ⅳ油的技术规范、协调油源,还要经发改委同意制定一个定价的政策……一切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据专家研究,国Ⅳ汽、柴油的硫含量分别相当于国Ⅲ汽、柴油的1/3和1/7,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相关研究实验结果和国内外其他先进城市的实践经验,推广使用国Ⅳ油可在实施国Ⅲ油的基础上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约15%,以我市2007年的车用燃油消耗总量320万吨计,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将由1321吨下降至260吨,削减幅度达80%,推广国Ⅳ油对于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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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将推广国Ⅳ车型

  按照常规,在我市全面推广国Ⅳ油后,将在几个月后随之推行国Ⅳ车型,而早在2008年7月1日,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深圳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布国Ⅳ车型目录的城市。

  据了解,我市从2005年1月起各加油站燃油强制添加清净剂,2007年4月,我市全面供应国Ⅲ车用燃油。燃油改善升级后,路边环境监测子站监测数据表明:交通干道周边空气中一氧化碳、非烷碳氢、总碳氢等3项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一氧化碳下降15.39%,非烷碳氢下降23.9%,总碳氢下降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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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

  昨天公布的 “2008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4天,占全年的99.5%,比上年增加3天;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天,占全年的0.5%。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为0.06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其次,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4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 0.01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3项污染物年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环保监测部门分析,占空气污物物比重最大的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及其二次污染物、海边的盐分粒子等,“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剧增,机动车尾气污染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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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市水质变化不大

  在我市的水环境质量中,与2007年相比,我市2008年的所有水库水质变化不大,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87%。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来自生活污染源的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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