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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0年底解决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医保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6日09: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8时20分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和检察部等四部委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我们现在连线中央台记者陈朴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主持人: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是一个老问题了,关于如何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参保问题有什么规划呢?

  记者:是这样。目前全国13.2亿人口当中参加了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的就有11.3亿人,没有参加保险的人群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年轻健康的群体不用参加保险,还有灵活就业人员不用参加保险,还有各类关闭企业退休人员他们是没法参加保险,因为他们没有办法依托,个人也没有能力参保。通知各地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在09年年底前,把没有参保的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到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同时要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争取2010年年底前解决所有的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主持人: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需要一笔资金,这笔资金哪里来?

  记者:去年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80亿元的资金,今年决定在安排429亿的资金,全部用来解决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参保历史遗留问题。在之前召开了一个全国关注破产国际人员的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部长明确指出这次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的主体是地方政府,根据实际的困难,中央会给予地方补助,通知也要求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在企业实施管理破产的时候,通过企业破产的财产来偿付这些人员参保所需要的费用,所不足以偿付的可以通过没有列入破产财产,比如土地出让所得,财政补助等渠道来解决。对地方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他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央财政会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和原属的企业会脱钩,统筹地区按照规定来确保这些人员享受和当地的城镇职工相同的待遇,同时中央给予一次性的补助。

  主持人:感谢陈朴的报道。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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