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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黑熊供人欣赏 一审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10:48  生活新报

  昆明中院环保法庭昨日二审

  饲养黑熊、蜂猴,甚至将一些国家保护动物的皮装饰在山庄里供人欣赏,这样一个犯罪团伙长期在普洱、景谷等地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当这个团伙被送上审判席时,他们才醒悟原来自己一直在从事犯罪活动。昨日上午,昆明中院环保法庭对该案进行了二审。

  贩卖云豹皮云豹骨

  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被告人陈卫琼多次非法出售白颊长臂猿、蜂猴、中国穿山甲、两只黑熊等国家珍稀动物及制品给被告人王金春。事后,陈卫琼又介绍王金春向老挝人购买一只黑熊。经公安机关查证,2007年到2008年间,被告人刀艳波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野牛头角4架,云豹皮、云豹骨等给王金春。

  王金春在非法收购到这些珍稀动物及制品后,在景谷县牛头山庄又多次以高价转手给被告人方烈。为了将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运输至昆明销售,王金春还委托本案另一被告人周富春帮忙加工。在公安机关抓获周富春时,还在其家中发现一支小口径步枪。

  今年年初,石林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金春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刀艳波犯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三被告也获得了相应的刑期和罚金。

  “钱没赚到却要坐牢”

  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向昆明中院提起抗诉。同时,王金春和刀艳波两被告以一审量刑过重和部分事实认定不清为由也向昆明中院上诉。昨日二审时,王金春称,他养野鸡、野猪一直没人管,在养熊和养蜂猴时,已向当地林业部门反映过,同意后他才饲养的。他养这些动物和购买的野生动物皮主要是供前来山庄吃饭的人欣赏,并没有杀害这些野生动物。最初养的时候为什么执法部门不来管,等他养了两年后才来追究他的责任?

  王金春称,蜂猴所产的小蜂猴已送到野生动物园,这些野生动物及制品被没收后,他已经有很大的损失。无非几张野生动物皮,却要判他这么重的刑,辛苦了半辈子,钱没赚到,人却要坐牢。况且,他购买的时候才两三千元,鉴定的时候案值却成了六七万元。就此,他请求二审法院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王金春拿不出相关部门允许其饲养珍稀动物的许可证,其上诉理由于法无据,请求法院驳回上诉。

  被告:案值计算有失误

  昨日的庭审中,年迈的刀艳波称,她贩卖的豹骨是被烟火熏过的,而她指认证物时的豹骨没被烟火熏过,不是她贩卖的豹骨。而且,在涉案物品价值计算上有失误。其辩护人补充说,公安机关对其销售的野生动物种类类别和价值没有进行司法鉴定。再者犯罪嫌疑人对云豹皮、云豹骨没有指认照片。同案中,同样是云豹骨,价值为何不一样?刀艳波在认识王金春后才买卖野生动物的,在本案中属从属地位。

  就此,公诉机关称,没有专门对刀艳波销售的涉案物进行鉴定,王金春所贩涉案物包含了刀艳波销售的涉案物。相关部门对王金春涉嫌犯罪的在案物进行了鉴定,其鉴定结论也适用在刀艳波销售的涉案物中。

  根据王金春的涉案物鉴定价格来推断刀艳波涉案物的价格,从严格意义上讲,可能存在换算上的误差,认定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但鉴定只是本案证据的一部分,本案属犯罪特别严重的情形,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

  两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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