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6月13日电(周华平)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是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话。人们对此不可思议:为什么防洪费交由公安局代收?
1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披露了类似溆浦县这样的“红头文件”闹笑话的事件时有发生。
去年3月1日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认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的,都可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建议,由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组织研究、审查,凡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等不适当的“红头文件”,将被依法责成修改、废止或由人大常委会直接予以撤销。
该条例出台后,溆浦县政府“县长会议纪要”关于“公安局代征防洪费”的决定,经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代征”是违法行为。县政府最终停止了该代征行为。
虽然“紧箍咒”对“红头文件”的规范效果明显,但座谈会上,几乎所有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都反映了同一个问题:“有件不报”的现象比较多,还有不少“红头文件”欲躲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