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的要求,上海市卫生局昨天出台了《上海市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2009年第一版)》。
监测方案旨在积极应对本市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实施病例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通过对监测资料及数据的分析,评估本市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强度及规模等级,卫生部门将适时、适度启动必要的人群及社会干预措施,控制和减缓疫情的播散。
监测方案首次界定了流感样病例暴发标准为“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罹患率达到30%及以上;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卫生部门还明确了网络实验室甲型H1N1流感标本检测流程图,要求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监测报告工作的质量控制,并对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定期开展监测质量评估,提高监测敏感性。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