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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出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01:3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曾庆光

  本报讯 昨日,24岁的食杂店老板甘伟杰成为厦门市第一个领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家。这也意味着,《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后,全市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全部划归工商部门监管。

  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须先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等实行分段监督管理。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

  据悉,厦门市工商局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今年初着手研发成功了“厦门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网络试用版),并于昨日正式启用。今后,食品经营者要先到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过,由于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印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还没有到,因此,厦门市目前发放的是临时食品流通许可证,期限暂定到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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