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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消防培训”传真 原是骗子搞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01:36  新文化报

  本报讯(通讯员程泽记者李季)昨日,一份以培训为名的“紧急通知”传真到长春市各个单位,上面加盖“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公章。这是不法分子设计的骗局!

  119俩小时接到反映电话13个

  昨日10时起,长春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不断接到市民来电,两小时内接到市民反映接到传真的电话13个。

  这份传真的名头是“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急通知”,上面写着:“我队决定在2009年6月22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请单位派出代表两个在6月25日到我队特勤大队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工作,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通过者颁发新的《消防安全合格证》。逾期未获得新的《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并处罚人民币5000~30000元。”

  还有这样一段:“培训期间食宿费用、材料费用(含考试发证费)、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2160元。于2009年6月20日前存入我队(某)银行财务账号:6222 0214 0200 7497 222,王承花。”通知时间是“6月18日”。

  长春消防支队指出四种骗局

  接到市民反映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进行调查。防火监督处处长赵立志说,这纯粹是一个骗局,消防机构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不会超越法律权限以外随意办班乱收费,更不会在没有法律依据、或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吊销单位营业执照。

  经调查发现,不法分子主要采取四种手段实行诈骗行为:一是冒充消防人员,以消防部门的名义打电话、发传真推销书籍或消防器材;二是上门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趁人们警惕性不高之际推销消防产品;三是冒充消防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需要更换为理由,推销自己的消防器材,或以消防检查不合格为由进行高额罚款,非法牟利;四是伪造文件要求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餐饮娱乐场所等有偿进行新的消防法安全培训。

  发现此类骗局及时举报

  李先生是某校管理处处长。大约10天前,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叫杨晓东(音),说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有文件,让他买书,一共10本要价2800元,并留下账号。李先生马上询问在消防部门工作的朋友,得知这是一个骗局,就没理睬对方。但对方总是电话骚扰他,他想了一个对策,让对方先寄两套过来,3天后,他接到了两套书籍,向消防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并留下相关证据等待消防部门进一步调查。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请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注意,发现类似行为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也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431—850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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