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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双胞胎 同居男女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01: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华友通讯员 融法

  本报讯 15日中午,福清三山法庭一对未婚同居男女因为双胞胎儿子抚养问题闹纠纷,在当地法官调解下最后双方重修旧好。

  林美(化名)今年30岁,几年前独自一人来到福清打工,认识了福清小伙李强(化名)。虽然李强比林美小8岁,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07年喜得一对双胞胎男孩。由于李强今年6月才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

  孩子的出生令李强与林美的感情有了依托。双方本打算6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料林美和李强家人一直以来存在的矛盾使得这一计划发生变故。

  林美是外省人,平日在照顾孩子等观念方面和婆婆存在较大分歧,渐渐地与李强家人也相处得不融洽了。有一天,李强家人趁林美不注意,偷偷将双胞胎兄弟抱走藏起来,不让林美见到孩子。爱子心切,林美到处寻找都没找到孩子,气急之下砸了李家的家具,并向当地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最后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请求取得两个男孩的抚养权。

  立案后,法庭通知被告应诉,李强和家人的态度都很强硬,一口咬定绝不可能将孩子交给外省人抚养,这抚养权是争定了。

  6月10日上午,此案开庭审理。原告林美见李强本人并未到场,只有律师出庭,情绪十分激动,庭审几乎无法继续进行。面对僵局,主审法官考虑到不论将孩子交给原告或被告抚养,还是由两人分别抚养,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并且双方的主要矛盾是由照顾孩子等方面的生活观念不同而引发的,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非完全不可调和,因此立刻开始多方联系,说服被告到庭参加调解。

  当天接近下班时间,被告李强及其家人经劝说终于来到法庭。“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还是给他们一个正常的家庭吧。”法官的这句话打动了李强和林美,双方自愿达成和好协议,原告林美主动撤回起诉。李强的家人同意等儿子达到法定婚龄后,马上让他们办理结婚和双胞胎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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