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村民“罚没”采沙船主违法所得变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06:52  台海网

  台海网6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夏法轩)昨天下午,一批渔民从翔安区法院领到了18.7万元的退赔款。此前,他们在翔安区欧厝海域采沙时,被当地村民强行扣押,被迫交了18万多元的“罚款”。

  据收钱的村民说,他们“罚款”的主要目的是要阻止非法采沙保护生态环境。但尽管如此,5名组织村民“罚款”的带头人还是被判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半到三年有期徒刑,还好,都是缓刑。

  “拿钱放船,否则砸船”

  

  据渔民吴先生说,2007年9月10日上午8时左右,他们在欧厝海域抽沙,有二三十人驾驶两艘渔船围住采沙船,爬上船后说:“这是欧厝村的地盘,你们不能在这里采沙。”随后,这些人开始殴打他们,并要沙船开到欧厝码头,否则要打断他们手脚。渔民被迫将船开到欧厝码头并联系船老板过来解决。约过了两个小时,船老板交了几万元“罚款”后,他们才能把船开走。

  据法院调查,2007年9月间,被告人王某、阿乐、阿福、阿海等欧厝村村民,以采沙船破坏欧厝村海域为由,先后多次驾驶小渔船到欧厝村海域,通过威胁砸毁船上设备、殴打船员、扣船等方式,向沙船船主索要钱款。

  敲诈“违法所得”也是犯罪

  据欧厝社区主持工作的一位副主任向法庭作证说,王某等五人的“罚款”行为事出有因。据他介绍,案发前,部分欧厝村民要求村委会及村老人协会出面,解决沙船在该村海域采沙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次日,该村部分村民自发组织驾驶渔船出海劝阻沙船采沙。

  被告人王某辩解说,在案发之前,部分欧厝村民自发到欧厝海域去制止沙船采沙,但口头制止没有效果,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明显效果。于是,2007年9月10日早上,村民就说要去扣沙船,以“罚款”方式阻止沙船采沙,让沙船害怕不敢来采沙。扣沙船是自发组织的,是为了保护欧厝村民集体利益。王某还说,“罚款”所得分掉一部分主要是参与扣沙船及帮忙看船村民的误工补贴,剩余部分在开村民会议时有说要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如奖励教学及村中建设。

  翔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前,国家尚未颁发过允许在厦门海域采沙的《海域使用权证》,本案所涉采沙船在厦门海域采沙确为非法采沙,但非法采沙也要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被告人及部分欧厝村民无权代替相关部门对非法采沙船进行处罚。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