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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重要资产拟实名登记征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07:25  华龙网-重庆商报

  财政部发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称,大幅提高起征点后低收入者利益会受损

  财政部17日发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中提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是个税改革的目标。就相应的征管及配套条件上,报告称要实行个人重要资产实名登记制度等。专家表示,个人重要资产实名制的关键是建立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

  住房、汽车已实行实名登记

  当前,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股票等都已经实行了实名登记,那么这个制度还需要如何加强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该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可供税务部门查阅的个人综合收入信息系统,填补征管漏洞。

  他说,比如一个人在某个银行存款,又另外去购买了基金、股票,还有其他投资行为,但是这些信息彼此都是孤立的,而且有些是难以被税务部门监测的,那么税务部门就无法掌握个人收入的综合信息,达不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条件。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

  财政部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的实施,需要具备相应的征管及配套条件,如果没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征管措施的配合与保障,在理论上较为公平的税制设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反而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除了个人重要资产实名登记,财政部表示,还要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尽快实现不同银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建立健全海关、工商、劳务管理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经济往来和收入情况信息的制度等。安体富昨日表示,当前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税制配套条件的硬件已经具备,关键是政府推动的决心,是否决心要真正推动这个事情。新京报

  个税收入50%是工薪阶层缴的?

  专家:这50%高收入者也有份

  财政部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近年来工薪阶层个税缴纳占个税总收入的50%左右,而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为240万人,纳税额只占到了35%,俨然高收入阶层对国家税收贡献反而较少。

  50%并非全是工薪阶层的

  工薪阶层这50%的税率并非完全是工薪阶层的!全国知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李记有表示,大众对这一数据的理解有偏差,通过税收经营来看,工薪阶层个税的代收代缴流程已经很成熟,企业的高管人员、高收入人员其实也都是履行了这方面义务的,因为他们的薪酬里有一部分也是工资,也同其他员工一样缴了个税的,但我们往往忽视了融入工薪阶层个税中的这部分收入。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与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王秀模也表示,我国的个税增长速度相当快,不过靠工薪阶层来占据“半壁江山”,这是不合理的。

  国家对个税监管不成熟

  李记有强调,在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监管上,存在较大漏洞,主要原因为政策法规规定不详尽,除了企业业主恶意偷税漏税外,还存在细节上的问题,即使纳税人想要缴税,也不知道怎样去缴税、何种方式去缴税。

  提高起征点对低收入者不利?

  专家: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报告指出,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低收入者利益受损不靠谱

  对此,李记有表示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第一,高收入人群并非像报告中所说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了,月入10万以上的高收入者税负反而不如月薪5000的工薪阶层了。“这个要看基数,按照10万元的基数算下账,你们就会明白是谁缴纳的更多。”第二,提高个税起征点,对部门营收不利,没人愿意推动它。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与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王秀模表示,按照我国现有财政实力,要支持困难群体的补贴、社保、教育、医疗等并不困难。而且出于纯公益的目的,针对我国困难和低收入人群的专项资金,政府也应该出钱来维持。因为调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受影响的说法站不住脚。

  另设个税征收标准不可行

  对高收入人群实行另外的个税征收标准,加重征税行不行呢?李记有认为不可行:“税法应该是公平的,这样的歧视政策会打击这部分高端人才创业积极性。”

  报告指出,个税起征点将适时调整。 但“适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有市民表示,现在“适不适时”?见习记者 杨涵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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