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公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廉洁办奥运、节俭办奥运”的指示精神,按照“服务奥运、保障奥运”的总体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署于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组织对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奥组委)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奥运场馆建设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一、财务收支总体情况
(一)北京奥组委财务收支情况。
北京奥组委系奥运历史上第一次同时组织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组委会,其收入和支出分为奥运会和残奥会两部分。
1。奥运会部分。
根据截至2009年3月15日的实际收支数、后续应实现收入和待结算支出的统计结果,北京奥组委收入将达到205亿元,较预算增加8亿元;支出将达到193.43亿元,较预算略有增加;收支结余将超过10亿元。
收入的主要构成包括国际奥委会开发的市场收入和电视转播权收入中按协议分配给主办城市的部分,此部分收入约占组委会收入总额的40%;北京奥组委根据主办城市合同,在国际奥委会授权下实施的市场开发收入98.7亿元,主要包括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等不同级别的赞助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收入;门票、住宿、收费卡、利息、资产处置等其他收入19.6亿元,其中,门票收入12.8亿元,财产处置收入2.4亿元。
按国际奥委会开支范围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中部门职责和项目划分的实际情况,北京奥组委共设有28个预算支出科目,按性质和用途划分为8个方面,分别是:根据国际奥委会对于主办城市举办奥运会的场馆及周边环境的“硬件”设施要求,安排的场馆改造补贴以及赛时使用的帐篷、活动板房、围栏、隔断、管线等临时设施投入和租赁支出39.62亿元;依据北京奥运会竞赛指南和技术手册,为满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电视转播商的需要,安排的赛时计时计分系统、通讯等技术支出32.98亿元;用于竞赛、训练场馆等场地所需的体育器材购置、租赁支出,举办“好运北京”测试赛的支出以及赛时对各场馆的能源消耗、运行保障等补助支出19.65亿元;根据主办城市合同及往届奥运会惯例,安排的赛时电视转播、住宿、交通、医疗、餐饮等服务支出50.92亿元,其中,电视转播运行费用17.23亿元,运动员、官员及贵宾住宿餐饮、车辆租赁、兴奋剂检测、医疗设备购置、定点医院补助等支出33.69亿元;用于开闭幕式的创意、组织、实施,火炬的境内外传递、奥运宣传和主题活动支出12.72亿元;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和用于工作人员、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激励、制服等人力资源支出14.24亿元;北京奥组委行政办公、法律咨询,以及涵盖运动员、技术官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收费卡等运行支出18.46亿元;根据《主办城市合同》的约定,奥运会对残奥会的补助支出4.84亿元。
2。残奥会部分。
为体现“节俭办奥运”的原则,减少重复投入,对于可从奥运会延续使用的设施、设备(如临时建筑、转播、技术等),以及行政办公、人员工资、法律服务等与奥运会无法分割的支出项目,统一由奥运会预算负担。残奥会预算主要是直接用于残奥会筹办和向残奥运动员提供特别服务的预算(如残奥会开闭幕式、火炬接力、体育器材、住宿、餐饮、制服、计时计分系统、医学分级、假肢轮椅维修等),按此口径计算,残奥会收入、支出均为8.63亿元。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使用情况。
在北京奥组委预算之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北京市单独安排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预算27.5亿元用于北京奥运会相关项目,实际拨款27.03亿元,主要用于增加的临时设施改造和对安保、交通、废弃物清理等方面的补助,这些资金的投入对圆满举办奥运会(残奥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重要事项组织及开支情况。
1。开闭幕式情况。为确保奥运会开闭幕式表演成功,北京奥组委成立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工作领导小组、开闭幕式工作部以及开闭幕式运营中心,按照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层机制运行,同时北京奥组委监察审计部向开闭幕式运营中心派驻监察审计组负责全程监督,保障了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共支出8.31亿元。
2。火炬传递情况。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是奥运历史上传递路线最长、传递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火炬接力活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支出3.12亿元。北京残奥会火炬传递支出0.2亿元。
3。志愿者情况。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共招募赛会志愿者10万人,其中,奥运会志愿者7万人,残奥会志愿者3万人。北京奥组委用于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运行等相关支出共计1.71亿元。
4。奥运会门票销售情况。奥运会可销售门票共计680.43万张,实际售出646.41万张,销售率达95%,实现销售收入12.8亿元。
5。资产处置情况。奥运会结束后,北京奥组委将所有资产分为通用物资、专用物资和特殊物资3类,分别采取公开拍卖、场馆有偿留用、供应商回购、折价转让、捐赠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截至2009年3月15日,奥组委账面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原值为9.09亿元,其中56%的物资已完成处置,实现处置收入1.46亿元。其余物资,北京奥组委计划采取公开拍卖,向公益、福利事业和政府部门捐赠,将具有重要意义的开闭幕式道具、演出服装等交与文物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博物馆收藏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审计情况
审计署自2005年9月开始对北京奥组委财务收支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每年审计两次,至今共审计5次。奥运会结束后,审计署又及时组织对北京奥组委财务收支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署在跟踪审计中,始终以“服务奥运、保障奥运”和促进奥组委贯彻落实中央“廉洁办奥运、节俭办奥运”方针为主要目标,结合北京奥组委筹备工作进程,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开展工作,帮助北京奥组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查找问题,提高效率和效益,取得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