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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12:33  法制晚报

  北京四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本报讯(记者陈斯)外来务工人员将可在京申请公共租赁房,其租赁价格将低于市场价。“以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已经确定正式名称为‘公共租赁房’。”昨天,市住保办副主任程建华向记者介绍。

  根据此前发布的消息,“公共租赁房”是本市推出的政策性住房中的“新品种”,由政府负责建设或回购,以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提供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居住。

  6月3日,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将于近期修改完善后下发。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则明确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据介绍,今年北京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将达到50万平方米,同时今年政府将计划回购一批现房作为首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使用。

  北京四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

  体系明确,对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政策,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经济适用房,对中等收入家庭的自住需求提供限价房,对夹心层和过渡期住房需求提供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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