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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交友不慎 17岁女子半月被迫卖淫百余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15:41  台海网

  甜言蜜语让17岁女子轻信了刚认识的两男人,认为他们“挺好的”,换来的却是被迫卖淫半个月。获救的她回到打工地,又意外发现那两男,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她报警了

  台海网6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龚凡 通讯员 陈素金 黄飞云)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凤凰山派出所民警近日解救出1名被强迫卖淫的贵州女孩郑某,而她落入魔掌的重要原因,竟是卖她的人邀请她一起玩,使她觉得他们“挺好的”。目前,嫌犯熊某波、王某林已被刑拘,警方正在继续追捕强迫郑某卖淫的“嫂子”和看管她的两名男子。

  “快来救我!”2日下午4时,莆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报警电话,电话中一女孩泣不成声。凤凰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在筱塘社区一间出租房内将女子救出。这名17岁的郑姓贵州女子,原在晋江陈埭镇一鞋厂打工。5月15日凌晨,她在陈埭一网吧门口认识了18岁的同乡熊某波和24岁的河南人王某林,两人的甜言蜜语使郑某相信他们是好人,并成了朋友。

  尔后,3人在陈埭一带玩了3天。第三天晚上回到旅社后,熊某波、王某林终于露出真面目,他们要郑某去莆田卖淫赚钱。郑不肯,便遭皮带抽打、烟头烫手臂,只好勉强答应。次日一早,熊某波、王某林押着郑某雇车到了莆田,以500元的价格卖给鸡头“嫂子”。拿到钱后,两人返回晋江,而“嫂子”则将郑某交给两个叫“二哥”和“蛇皮”的男子看管。

  当日下午,郑某就被迫接客。不到半个月,郑某被迫卖淫百余次,一天至少要接待七八个嫖客,除旅店老板抽成1/3的嫖资外,其余的全被看管男子拿走。为防郑逃跑,“二哥”和“蛇皮”租了一个双间房,郑住里间,门被反锁着,钥匙带在身边。到旅店卖淫时,两人就守候在旅店外。因卖淫次数太频繁导致郑下身出血,无奈,两男子只好让郑休息两天。

  6月2日下午,趁“二哥”和“蛇皮”外出之机,郑拿出藏在身边的手机报警。

  目前,获救的郑某已回到晋江。不久,郑某在晋江陈埭发现熊某波、王某林的踪迹,于是立即报警,当地警方随后在一网吧将两人抓获,并移交给莆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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