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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家错误信息致客户一房二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1: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公司)在帮郝先生联系卖房过程中提供错误信息,致郝先生一房二卖,并为此赔偿一买房人3.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认定链家公司存在过错,判决其退还郝先生信息服务费、过户费3500元,并为郝先生的3.2万余元损失买单。

  2006年10月21日,郝先生经链家公司联系,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房给李某,并收取李某2万元定金。此后,链家公司告知郝先生,李某已放弃购房,郝先生于是将房屋另售给了他人。

  去年年初,李某起诉郝先生,称自己并未放弃购房,要求郝先生担责。经过审理,海淀法院于去年5月认定郝先生构成违约,判决其双倍返还李某定金4万元,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1270元,并负担诉讼费1080元。

  郝先生于是将链家公司告上法院。他认为,是链家公司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他承担了违约责任,他要求链家公司退还信息服务费12340元、过户费1500元,并赔偿他在与李某房屋买卖案件中所受损失32350元。

  开庭时,链家公司承认其因工作失误向郝先生提供了错误信息,但称自己是居间方,已经促成郝先生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义务已经完成,不同意郝先生的诉求。

  二中院认为,链家公司虽已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但在合同尚未履行时,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某不再买房的情况下,告知郝先生错误信息,致使郝先生将房屋另售他人,并对李某承担了违约责任。链家公司对此负有过错,应就其提供错误信息给郝先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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