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服务存瑕疵餐馆被判赔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1: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因地面湿滑,食客杜女士催菜时摔倒受伤,其手上佩戴的3万余元的玉镯也被摔成4段。昨天,宣武法院认定餐馆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需赔偿杜女士的玉镯损失和医药费共计3.5万余元。

  1月12日中午,52岁的杜女士和两名朋友到北京南洞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餐馆包间内就餐。席间,杜女士走出包间催促上菜。途中,因餐馆地面湿滑,杜女士摔倒后身体受伤,其手上佩戴的一只翡翠手镯也摔成了四段。

  当日,杜女士与餐馆发生争执。广内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看到,杜女士胳膊上有挫伤、一个玉镯也摔成了4段。杜女士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左肘部、左髋部挫伤”,并为此支付医药费358.15元。

  事发后,杜女士将南洞庭餐饮公司告上法院。她认为,在营业时间内,餐馆未在刚刚拖过的湿滑地面上设置警示或提醒标志,未尽到经营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她要求对方赔偿自己手镯损失34750元、医药费358.15元、误工费1866.67元、精神损失费15000元。

  开庭时,南洞庭餐饮公司表示,其公司在大门口、厕所和过道都设有警示牌,已尽到了保障义务,不同意赔偿。

  最终,认为被告的辩解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法院未采信其说法。判决指出,杜女士就餐期间因地面湿滑摔倒,这表明餐馆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未尽到经营者应该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据此,法院判决餐馆赔偿杜女士医药费358.15元、财产损失34750元。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