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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推出“零地价”引来投资20.8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1:41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日,12家企业与璧山县政府签订了总额20.8亿元的项目合同。按照合同,这些企业可享投资用地“零地价”、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不过,“零地价”不是“免费午餐”——投资企业用地需统一按国家规定预收5.6万/亩的土地款;预交土地款后,企业可办土地使用证并将其用于抵押贷款,但贷款资金必须纳入企业与政府的“共管账户”管理;项目投建前,企业必须给“共管账户”打入投资金额10%左右的项目资本金;项目开工建设16个月内须投产,3年内税收年须达10万/亩;如未达到约定的税后额度,企业需补交每亩20万~22万不等的土地综合成本价。“此举将有效防止投资者圈占土地挪作他用。”璧山县有关人士称。记者 刘海燕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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