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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成效交给社会评价

  我省初步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本报讯(沈祖农 记者 陈科)记者日前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承诺、述职、评价、问责”四位一体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初步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并下发了《四川省落实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推行公开承诺

  实现“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

  我省各级党组织每年初拟定具体工作目标,包括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改善民生的具体事项等。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公示栏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当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等,广泛接受监督。

  今年,全省181个县(市、区)委书记、440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4万多个村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公开承诺,其中,8个地震重灾市(州)的1.2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 “加快灾后重建、夯实执政基础”工作主线,向群众承诺办实事好事6.8万余件。

  推行定期述职

  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各级党组织每年年中或年底开展一次“双向述职”活动,既向上级党委述职,又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新增工作,突出反映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思路、措施和成效。述职会上,上级党组织书记现场点评,讲成绩、点问题、提建议;述职会后,通过印发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等措施,督促下级党组织抓好整改。

  在资阳、广安等市,县委书记在市委工作会上公开述职,接受市委书记现场点评和群众代表质询。县委书记普遍反映:“现场质询和点评,点出了压力和动力。”

  推行社会评价

  实现“自我评价”到“群众评判”的转变

  述职结束后,各级党组织分级召开群众评议会和上级党组织评议会,按照社会评价和组织考核7:3的比例,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价。参评对象既扩大到民主党派代表,也扩大到普通群众代表;既扩大到一般机关干部,也扩大到服务对象代表。测评内容重点对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和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许多党组织书记说:“社会评价是党建工作的大检阅、大亮相,评出了群众的认同感。”

  推行激励问责

  实现“抓与不抓一个样”到“抓好抓差不一样”的转变

  评价结果是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根据。对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将进行诫勉谈话,并认真分析其原因,确因工作不力的采取组织手段予以调整。

  去年以来,全省已有35名乡镇党委书记和6名县(市、区)委书记因抓党建促发展成绩突出被提拔,有16名乡镇党委书记、89名村党支部书记因抓党建不力受到降、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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