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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卉辉 曾庆光 刘颖舜)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后,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全部划归工商部门监管。前天,厦门各工商所正式启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今后,凡是涉及到食品批发、销售的经营单位都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拿到此证后,才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此外,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仍可使用,一旦有效期结束,经营者必须前往工商部门办理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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