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汪长福 通讯员 庄志刚)一名男子伙同他人,以假相亲、假订婚等手段,骗取受害人钱财,一共诈骗7起,分得赃款21820元。6月16日,诏安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何某明进行起诉。
2006年12月4日至18日期间,何某明伙同他人在诏安县白洋乡沈某炎的家中,假装让吴某恋与华安县沙建镇的郑某林相亲,先后骗取郑某林17600元,何某明分得赃款2500元。
2006年和2007年,何某明伙同他人,以相同手段,先后诈骗多起,一共诈骗近10万元,何某明分得赃款2万多元。
2009年4月18日,何某明在平和县落网,4月20被诏安公安局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