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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洗澡被电死 父母索赔65万“养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0日06:35  台海网

  台海网6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石头)因热水器漏电,儿子小王在洗澡时被电死。近日,小王父母向房东夫妇、热水器厂家及安装方索赔共计125万余元,其中,65万余元为“养老费”。

  小王和小林在湖里蔡塘合租一套公寓。去年5月9日晚,小林回家发现,房门反锁,但卫生间的灯亮着,还不时传来喷头的水流声,小林大声叫喊,却迟迟不见小王过来开门。

  后来,小林找来开锁匠打开房门一看:小王仰卧在卫生间地板上,双手握着热水器的金属喷头,经120医生确认,小王已没有生命迹象。刑警注意到,小王手上有电灼斑,而热水器的电源插在插座上;经刑警测试,小王系遭电击死亡。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单位认为,在潮湿的环境中,热水器专用的漏电保护开关容易失效,而在热水器“安装注意事项”中也注明:热水器及电气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不受到水的喷淋。

  室友小林也称,之前,小王也知道这台热水器经常漏电,不过,被电后只是麻一下,并未有大碍,因此,大家都没有太在意。

  就此,法官认为:房东夫妇对房屋及设施存在管理过失,另外,对热水器存在的漏电隐患,小王在使用时存在疏忽大意,这都是导致小王意外死亡的原因。

  对于小王父母索赔65万余元“养老费”,法官认为,小王父母处在法定的劳动年龄,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且均系国营员工,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主张赡养费缺乏法律依据。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热水器厂家及安装方无需担责,而房东夫妇应对小王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房东夫妇应赔偿22万余元;另外还要赔偿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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